2024-06-13君唐公益
君唐公益故事|罗重阳律师办结一起精神病人引发的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
主要案情:
2022年12月18日9时40分许,受害人曾女士(化名)出门买药,路遇黄某某行至德阳市罗江区某镇麓峰南路房涂料门口,黄某将曾女士误认为是邻居,趁曾女士不备,将其从背后控制,并用随身携带的剪刀刺向曾女士,因力量悬殊过大,曾女士无法挣脱,黄某某在完全丧失理智的情况下不断将剪刀插入曾女士头颅,在曾女士情急抵挡的过程中,剪刀同样不断插入曾女士手掌,后经法医鉴定,曾女士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德阳市罗江区公安局委托法医学司法鉴定所对黄某某的刑事责任能力进行了鉴定。鉴定意见为:1.黄某某诊断为适用酒精引起的精神和行为障碍。2.黄某某在本案的故意伤害行为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后经罗江区人民法院裁定对黄某某进行强制医疗。
赔偿僵局:
经调查,黄某某长期饮酒导致其严重精神障碍被送入精神病院强制医疗,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妻子已与其离婚,其近亲属只有一个80多岁的父亲,无家庭收入来源,生活极其困难,无力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曾女士身体遭受致命伤害,颅骨粉碎,手掌骨折,皮肤损伤等原因多次入院进行治疗,此次事故之后,受害人曾女士的精神受到重创,留下了极重的心理阴影,时常产生幻觉,畏惧与一切人员往来,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并因此患上抑郁症。
援助过程:
为了让这次意外事故得到妥善解决,2023年10月17日,四川君唐律师事务所为被害人在德阳市罗江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法院援助,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罗重阳担任其法律援助律师。援助律师分析,按正常司法流程本应当起诉黄某某,让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由于黄某某没有任何赔偿能力,提起诉讼周期长,且解决不了受害人实际问题,在跟德阳市罗江区法院协商后,决定直接申请司法救助,但罗江区法院的司法救助金有限,无法让受害人得到最大限度的救济。为了使受害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德阳市公安局罗江区分局决定对受害人曾女士进行救助,2024年5月17日,受害人曾女士得到了公安机关30000元的司法救助金。
由于此次事件得到了妥善解决,受害人曾女士能够安心的进行休养,精神状态和身体状态都得到了较好的恢复。为了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曾女士与罗重阳律师一起,分别向德阳市公安局罗江区分局万安派出所及德阳市罗江区法律援助中心赠送了锦旗。
法援启示:
罗重阳律师办结该案后认为,在受害人面临困境时,法律援助中心和警方及时伸出援手,为她提供了必要的帮助和支持。这不仅让受害人得到了及时的治疗和康复,也让她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和关爱。这起案件也提醒我们,面对精神健康问题,我们需要更多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应该加强对精神健康问题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精神健康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同时,我们也应该为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更多的支持和援助,让他们能够早日康复并回归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