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23君唐公益
君唐公益榜——2018
2018年度,君唐12名律师、实习律师办理社会公益事务86件,其中:办理德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会组织指派法律援助、义务法律帮助等案件46件;参加公益机构设立、公益讲座、公益诊断等42件,服务群众2400余人;服务机关单位20余家;服务中小企业、民营企业220余家。
政府法律事务 担任德阳市委市政府、德阳市食药局、罗江区住建局、德阳市总工会、旌阳区总工会、绵竹市工商联等机关单位法律顾问,及时处理行政决策、合同审定等事务20余次;
参与金鑫公司、宜宾天池金堂煤业、德阳天然气、中江御马等国有企业、改制企业的企业关闭职工安置、改制遗留问题等尽职调查、分析意见等16次;
参与德阳市、旌阳区、罗江区等地13起、涉及1000余人的群体性、涉法信访、上访事项的处理;
作为阿坝州红原县人民政府、龙日乡援藏公益法律顾问,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群等方式为乡司法所、藏族村民解答法律问题6次。
民营企业服务 组建并担任“德阳市中小企业服务联盟”执行理事长单位,分类组织服务机构研讨中小企业服务有关事宜18次;为民营企业公益诊断授课8次,提供法律风险防控的咨询意见38次,涉及企业200余家。
由德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德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君唐律师事务所共同设立的“德阳市中小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工作站”(唐朗军律师为顾问、李勇律师为站长),义务为10家中小企业涉及职务侵占、合同诈骗、组织传销、虚开发票、商业贿赂、挪用资金、非法集资、恶势力犯罪等刑事风险提供风险防控的意见与建议;
受旌阳区总工会指派,在旌阳区5家民营企业开展“劳动用工法律体检”公益活动;受德阳市司法局、德阳市律师协会安排,参加德阳市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公益活动,指派3名律师负责1家企业的法治体检工作;
继续为绵竹市工商联服务的民营企业提供义务诊断、咨询法律服务,到5家企业上门服务3次。
工会职工维权 作为德阳市总工会、旌阳区总工会法律顾问、负责德阳市工会职工维权律师团(唐朗军律师为团长、辜茜律师为秘书长),协助组建了四川省第一家劳动者权益保障机构“旌阳区劳动者权益保障中心”,并指派3名律师处理“旌阳区劳动者权益保障中心”“旌阳区法院农民工维权工作站”日常工作;
全年接待12351维权热线、电话、网络、上门咨询有关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经济补偿、停产歇业、公司解散等引发的劳动争议80余次,涉及职工800余人;义务培训5次,涉及职工400余人;代书劳动合同、离职协议、投诉书等50余份;给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案件6件,为职工挽回损失20万元;工会委托涉及职工权益的法律事务,经律师审查并提出法律意见35件,旌阳区法院农民工维权工作室接待咨询7件,处理其他职工维权事务28件。
妇女儿童维权 在2016年与德阳市司法局、德阳市妇联共同组建“德阳市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包括12338妇女儿童维权热线、反家暴工作站、妇女儿童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基础上,在2018年继续具体负责全市妇女儿童法律维权工作,周琪琪律师被推举担任“德阳市公共法律服务妇联”执委;
全年5名律师接待妇女儿童咨询33次;指派“德阳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援助律师2人参与旌阳区法院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接受法院委托调解107件,调解成功41件;接待来自全国各级法院、司法厅、妇联等相关单位对少儿家事审判活动中律师调解的参观、考察、交流、检查工作共54批次;
2018年度,君唐律师办理的具体社会公益事务如下:
2018年1月
1月10日,周琪琪律师经德阳市总工会指派,为王某等四人与董某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提供法律援助,7月,旌阳区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受援民工工资76465.75元;
1月16日,李勇律师为某食品企业有关商业贿赂、挪用资金等刑事风险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1月18日,辜茜律师办理的职工刘某某与德阳市某电站技改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从2016年5月开始提供法律帮助,经德阳市总工会前期调解,劳动仲裁委调解及旌阳区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历时近2年时间,为职工刘培俊讨回全部工资5万元。
2018年2月
2月1日,唐朗军、辜茜、周琪琪律师参加在旌阳区法院举行的全省首个“农民工维权工作室”授牌仪式;
2月6日,李勇、周琪琪律师受德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任某某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一案提供法律援助;
2月13日,唐朗军、周琪琪律师参加黄许镇外出务工返乡代表座谈会,为返乡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相关问题的解答;
2018年3月
3月3日,唐朗军、李勇律师为绵竹某运输企业提供职务侵占方面刑事风险的咨询意见;
3月13日,唐朗军、周琪琪律师参加旌阳区法院组织的“多元调解工作会议”,就君唐律师参加少儿家事案件的律师调解、法律援助提出建议;
3月19日,唐朗军、辜茜律师为宜宾天池煤业公司关闭清算问题进行法律分析;
2018年4月
4月4日,君唐所全体律师、律师助理看望中江县富兴镇结对帮扶对象李世华老人,出资1020元购买电机、水管、电线,为其接通从山下到水缸的饮用水;
4月17日,“德阳市公共法律服务妇女联合会”成立,周琪琪律师被推选为执委;
4月19日,唐朗军、陈洁律师在明月·尚景酒店,在“德阳市住建局工会干部学习培训会”上,以“学习宪法修正案内容及精神和工会维权的职责和方法”为主题,向60余名下属工会、机关管理干部进行法制宣讲;
4月27日,周琪琪律师参加德阳市妇联在中江县红光村开展的“德益.法治万家——巾帼维权法律大讲堂”,给广大村民进行法律知识宣传;
2018年5月
5月17日,周后菊律师参加在文庙广场举行的妇女儿童法治宣传活动;
5月20-25日,李勇、唐朗军律师为罗江区某塑编企业、中江县某制衣企业、绵竹某机加企业等4家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涉及的非法经营、虚开增值税、商业贿赂等刑事风险进行分析、提出法律咨询意见;
5月9日,唐朗军、辜茜律师对德阳市《九顶山自然保护区矿权退出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及再就业专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5月15日,受德阳市司法局党委、德阳市律师行业党委安排,唐朗军律师参加中组部、司法部对德阳律师党建调研,提出多项意见与建议;
2018年6月
6月2日-16日,受德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指派,唐朗军、李勇、李俊、周晖等律师先后为罗江、旌阳、绵竹6家民营企业义务诊断;
6月21日,唐朗军、周后菊律师参加在黄许举行的“德阳市司法局两狱一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挂牌仪式,周后菊律师被聘为工作站援助律师,唐朗军律师以《国家赔偿法视角下监管机构的法律风险防控》为题,为100余名监狱、戒毒所干警及工作站援助律师讲课;
2018年7月
7月1日,君唐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党支部副书记李俊律师,因热心社会公益、在党组织工作中的突出贡献,被德阳市司法局党委、德阳市律协党委表彰为“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律师”;
7月2日,周后菊、陈洁律师受德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胡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提供法律援助;
7月9日,唐朗军、辜茜律师为宜宾天池金堂煤业有关企业关闭、人资分离等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7月23日,唐朗军、李俊律师参加绵竹工商联在绵竹江苏工业园区组织的“上门服务民企”活动中,为某农业公司等5家民营企业提供风险咨询、防控措施的法律服务;
7月27日,周琪琪律师受德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胡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提供法律援助;
2018年8月
8月1日,唐朗军、辜茜、周琪琪律师开始对旌阳区工会指定的五家企业开展“劳动用工风险法律体检”公益活动,通过逐一走访企业、收集企业资料后,认真分析并分别出具了《劳动用工法律风险体检报告书》;
8月9日,唐朗军律师为德阳高新技术开发区100余户民营企业讲授《中小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与和谐劳动关系建立》;
8月21日,辜茜律师参加在罗江富乐社区举行的“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农工法治宣传活动;
8月24日,辜茜律师处理中江县刘某某要求“退还多缴的7年社保费用”信访事项提出处理意见;
8月26日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德阳某医生网络暴力自杀”事件,唐朗军、李勇律师在第一时间义务为受害人家属提供法律帮助,协助受害方及时提出控告,请求公安机关刑事立案;
8月29日,辜茜律师以德阳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律师团律师身份参加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的《德阳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办法》征求意见会议,提出4条修改意见,3条被采纳;
2018年9月
9月6日,唐朗军、李俊律师参加绵竹工商联对企业的法制宣讲、上门服务活动,为3家企业提供咨询意见;
9月12日,唐朗军律师参加全国扫黑除恶第五督导组来德阳的调研工作,提出一系列意见与建议;
9月18日,唐朗军、李勇律师到凉山州木里县为陈某某涉嫌失火罪一案提供法律援助;
9月19日,君唐律师为德阳市扶贫公益活动捐款5000元;
9月21日,唐朗军、辜茜律师对德阳市《“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活动法律风险审查意见;
2018年10月
10月11日,辜茜、周琪琪律师参加德阳市双东镇东美村“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农民工法治宣传活动;
10月12日,辜茜、周琪琪律师参加德阳市天元镇花景村举行的“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农民工法治宣传活动;
10月12日-15日,唐朗军、辜茜律师就“成德绵攀西(第四届)高技能人才交流赛”提出风险防控的法律意见;
10月13-30日,根据德阳市司法局、德阳市律师协会的安排,唐朗军律师担任四川省第二届法律援藏“同心律师服务团德阳分团”团长,与市司法局、阿坝州红原县司法局领导研究援助工作并制定工作方案。
2018年11月
11月3日,辜茜律师为德阳某化工公司与曾某、苏某劳动争议两案提供法律援助;
11月15日,君唐律师组织召开“德阳市中小企业服务联盟”第一次理事会议,推选唐朗军律师为联盟执行理事长、李勇律师为联盟秘书长;
11月27日,周晖律师参加在罗江区政务中心举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治讲座;
11月28日,周后菊、周晖、周琪琪律师参加在钟鼓楼举行的“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2018年12月
12月2日,李勇律师参加在德阳市司法局举行的“12.4国家宪法日”宣誓仪式;
12月4日,唐朗军、辜茜、周琪琪律师参与筹备旌阳区政府设立的“德阳市旌阳区劳动者权益保障中心”及挂牌仪式,为中心提供常驻律师咨询的公益服务;
12月6日,周后菊、周晖、周琪琪、陈洁律师参加由德阳市司法局在旌东街道乐安社区举行的“12.4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活动;
12月21日,唐朗军律师向德阳政协研究室就“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提交《关于修正《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的建议》,被四川省政协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