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04君唐资讯

“德阳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区法院调解成功第一案

本网讯 2017年8月16日下午,由旌阳区法院委托驻庭人民调解员处理的第一起家事案件——女方李某诉男方王某“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在区法院家事审判庭“人民调解室”成功调解。

此案因男方离婚前用女方信用卡套现尚未还款,而离婚时双方均未发现信用卡欠费,离婚后银行向女方催缴,男方予以否认,女方遂起诉至法院处理。

原被告被通知到场后,调解员周琪琪律师向当事人分析争议焦点、讲明法律规定,并就双方矛盾进行分析、劝说,双方也认真听取调解员的建议。经一个半小时调解,男方同意自愿还款,调解员当庭制作了调解协议并经法院《调解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

“德阳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德阳市司法局与德阳市妇联、旌阳区妇联、德阳经开区妇联共同在四川君唐律师事务所设立的“德阳市妇女儿童维权中心”的下属机构。今年以来,中心积极参加旌阳区法院的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市区妇联、法律援助机构与区法院的工作安排,由市、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德阳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参与旌阳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案件的庭前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