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30君唐资讯

君唐周报(7月21日-27日)


 ■7月21日,经德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协调,君唐律师就德阳龙升商贸公司拟投资建设的绵竹沿山旅游区某地农用房租赁问题完成租赁协议最终文本,该协议系律师团队唐朗军、陈洁等律师在德阳市相关部门原文本基础上、以流转经营全流程法律风险控制的升级版,受到德阳农交所领导的高度重视。双方还详细讨论了管理公司的股权架构、运营机制,就律师智力投资的股东登记、律所法律服务收益的保障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7月22日,本所唐朗军、李勇、周晖律师承办的代某职务侵占案,在历时一年多的审理后,终于迎来了无罪判决。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李勇律师作为出庭辩护人参加了诉讼。在庭审中,李勇律师坚定、详细地阐明了无罪辩护观点,并在庭后向法庭提交了详尽的书面辩护意见,与主审法官就辩护观点进行了多次深入交流,最后经合议庭评议并报审判委员会讨论后,法庭采纳了辩护人的观点,最终判决被告人代某无罪。

■7月22日周晖律师前往罗江某农业科技公司送达2018年年度法律顾问工作尽职报告;与公司负责人沟通了当下需要处理的法律事务及2019年年度的整体工作内容。整理了近期已结案件的相关资料并总结结案报告。该项目团队由周晖、周后菊、唐朗军律师组成。 

■7月22日上午十点,由德阳援藏同心律师团负责、君唐律师具体承办的首起红原县法律援助案件在阿坝监狱开庭,周后菊律师代理原告受害人参加了庭审。

■7月22日辜茜律师前往广汉法院执行庭处理顾问单位某基础件公司的执行案件,并向法院提供了应收账款明细表、设备和库存清单,经协商,法院就该公司价值210万的库存进行查封,避免了法院将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7月23日,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王某诈骗案,李勇律师作为被告人王某辩护人,依法出庭履行辩护职能,在庭审中,李勇律师向法庭充分发表了质证意见及辩论意见,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7月23日上午,君唐律师团队承办的中江某信访案件尽调项目沟通会在中江县经科局召开,唐朗军、辜茜律师和律师助理王渊卓参加会议。下午,律师团队与镇政府、经科局领导到环保、质检等部门继续了解情况,以补充尽职调查报告内容,7月24日-27日律师团队还加班对尽职调查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

■7月23日周琪琪律师上午到德阳市总工会,就我所中选市总工会第四批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体检活动进行公示期间的准备工作进行讨论,对下一步将开展的工作进行安排。当日下午周琪琪律师陪同接待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一行到旌阳区法院围绕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诉源治理工作以及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情况的进行参观调研。

■7月24日周琪琪律师到旌阳区法院提交代理的某园艺公司行政案件的申请证人出庭通知书及相关手续;同时与法院沟通确定赵某离婚纠纷的先调时间。

■7月24日广汉某顾问单位咨询:离职员工要求单位出具工作证明,证明其收入来源于城镇,以便其家属交通事故理赔。辜茜律师建议顾问单位核实其上班情况,据实出具,单考虑到用工纠纷问题,为该公司起草了协议书,以防离职员工凭工作证明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

■7月24日下午,红原县某藏药公司总经理咨询,公司拟推出新的中药饮片如何避免对其他公司专利产品构成侵权等问题,同心律师红原分团团长唐朗军律师提供了义务咨询。

■7月25日周琪琪律师参加由德阳市司法局、德阳市律师协会举办的建国70周年庆祝活动大合唱“青青世界”节目。

■7月26日,绵竹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罗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李勇律师作为被告人罗某辩护人,依法出庭履行辩护职能。

■7月26日上午,君唐律师从2018年起办理的原汉龙系某有限公司改制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研讨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唐朗军律师参加公司班子扩大会议的成员提出了律师观点、障碍分析、工作方法等五点意见与建议。

■7月26日上午周琪琪、牟静律师到旌阳区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委托德阳市婚姻家庭纠纷委员会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周琪琪和牟静律师调解前详细分析该案,在调解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情与理的劝说,成功调解双方当事人和好。

■7月26日上午,陈洁律师、王欢实习律师到罗江区公安机关,提交唐朗军、陈洁律师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取得同意后,为组织领导传销案的犯罪嫌疑人颜某办理取保候审手续,颜某当日被释放。